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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信息来源:税务诉讼律师网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2-07-13 15:10:04  

一、基本案情

2013年4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某伙同李某等人,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后变更为E公司、F公司G公司等六家空壳公司的名义,为M公司N公司等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54374933.6元。被告人陈某李某于2013年12月2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经侦大队查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在没有真实货物销售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李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属主犯,李某系从犯,对李某可依法减轻处罚。

据此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