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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法院裁判对“先缴税后复议再诉讼”规则的突破

纳税争议的“先缴税后复议再诉讼”的程序规则并不具有绝对化的适用效力,存在适用的例外,法院的关联行政行为连带司法审查制度和对纳税主体的审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突破上述规则。...

论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被告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共同被告的基本含义。...

税研锐思|谈征管法修订:税收管辖权

2017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将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第一项,可见,新征管法修订的立法地位非常之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之大。...

行政诉讼:安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安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梁君瑜|| 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构造与边界

我国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适用要件呈现“履责请求权→法定职责→不履行”的三阶层审查结构。...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修改核心问题探讨

虽然《行政诉讼法》对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良多,但因无法适应现实需要而有必要进行系统性修改。修改《行政诉讼法》应正确把握行政诉讼定位,加强行政诉讼对当事人的救济功能,强化其救济制度属性。在此定位之下,应通过调整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与被告确定安排,敞开行政诉讼之门;完善行政诉讼审理机制,提高行政诉讼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调整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制度、完善一审判决等,加大对当事人的保护和救济力度...

行政诉讼法法条学习系列之一:从目录看行政诉讼法的内在逻辑

《行政诉讼法》,某种意义上就是为法院受理案子确权啊。不然,法院不知道自己的管理边界在哪里,一般老百姓也无从知道自己的案子法院管不管。这不是添堵吗?所以这个章节肯定说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1、笼统的受案范围(正面说明);2、哪些不属于受案范围(反面排除);3、对部分专业术语做出解释(具体化部分笼统的说明)...

马怀德:《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摘要: 《行政诉讼法业》已实施20年,在推进"民告官"法律化、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完善行政法制体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20年的行政诉讼实践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诸如行政诉讼目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类型、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等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与整个中国行政法治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亟待行政诉讼理论予以回应。...

税务行政诉讼错列税务局作被告,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8大要点总结

诉讼时效是民法上的概念,人民法院不应当主动审查。而对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审查,不用等待当事人的申请,也不必基于当事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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