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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障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法学网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0-12-17 16:30:21  

本报北京9月29日讯(记者罗书臻) 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共同举办的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今天下午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准确把握诉调对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保障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周强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自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开展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以来,司法调解与保险行业调解实现良性互动,建立了全方位的保险纠纷解决渠道,工作流程趋于规范,办案压力有所缓解,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对于有效防范纠纷风险积累和矛盾激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地市共计166个,各省市依托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和一体化调解机制调解各类涉保险纠纷12.6万件,取得良好效果。

周强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任务的深化落实,是关注民生、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保险法制创新完善的有益实践。要把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作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抓手,积极发挥专门领域与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试验田”和示范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做好诉讼与行业调解的有机衔接、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保险业健康发展,也为促进世界保险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周强强调,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以科学的理念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形成党政主导一盘棋、社会参与总动员的工作格局,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化解纠纷的强大合力。⇨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要按照“国家制定发展战略、司法发挥保障作用、推动国家立法进程”的“三步走”战略,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把握保险纠纷特点,尊重地区差异,着眼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要遵循法治规律和保险纠纷化解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平自愿、高效便民原则,为群众提供成本低廉、程序简便的解纷服务,积极推动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处理等领域建立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通过网络对接、网络视频、在线服务等方式降低对接成本,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对接效率,方便当事人化解矛盾。要总结诉调对接机制的先进经验,加强理论调研和制度创新,努力促进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周强要求,要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实践创新,以从严从实的举措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要健全合作机制,主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保险纠纷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向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提出司法建议。要树立“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观念,做好立案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的对接工作,严格落实司法确认制度,发挥好人民法院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功能。要进一步推进保险法司法解释和指导文件制定工作,通过筛选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统一保险案件裁判尺度。要加大对调解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支持保险行业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增进群众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认同感和信任度。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充分利用法院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平台,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2万亿元,增长17.5%,保险业总资产首次突破10万亿元,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高达1114万亿元。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社会各界特别是保险消费者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并由此引发一些争议纠纷。为公平合理、及时妥善地化解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纠纷,更加有效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2012年,中国保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合作,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建立起我国金融领域第一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机制运行近三年来,试点地区法院与保险业一道,积极探索,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人民法院和地方政府多方受益的局面。

项俊波强调,建立完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在保险业的实现形式,对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多方协作,构建有机衔接、运转高效的保险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主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与消费者的争议纠纷。要制定完善的调解组织内部管理、调解规则、调解监督等制度,打造高标准的保险行业调解平台,营造一个公正可信、专业规范的工作环境。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做好调解员管理,组建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保险纠纷调解队伍。要适应“互联网+”时代对保险纠纷化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在线调解,继续优化完善行业调解与法院裁判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提升行业调解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会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宣读了授予部分法院、保监局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示范单位的决定,出席会议的领导为示范法院、示范单位颁发了牌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勇、广东省保监局局长房永斌、重庆市保监局局长陈杰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综治办、中编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示范单位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地方高、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保监局、保监分局负责人,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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